

人次。现有PET-CT、3.0T磁共振、256排螺旋CT、激光共聚焦显微镜、电子扫描显微镜、DSA、直线加速器、高通量基因测序仪、达芬奇机器人等万元以上医教研设备
7月15日,聊城市**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医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,预算352.9万采购电子直乙肠镜、人体电阻抗测量仪等14类27台设备。然而,采购进程启动后不久,便遭遇了供应商质疑、投诉的风波。
经查,投诉事项一、四部分成立。因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会影响采购结果,认定中标结果无效,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;并责令采购人、代理机构就质疑答复不规范、采购文件评审标准编制、采购程序不规范等违法、违规问题限期改正。
我们都知道,医院作为医疗设施最大的采购主体和使用者,是招投标最激烈的战场,也是最容易出现“猫腻”的地方。
近期以来,上至三甲下至基层,因设备招采被投诉的事件,便在全国多地频频涌现。
从被爆违规的大批医疗设施招采项目来看,预算范围从百万到数千万元不等,采购产品从基础的麻醉机到3.0TMRI等高端设备。
涉及的违规操作手段更是“花样层出”,诸如“业绩造假”、“谎报参数或功能”、“限制参与”、“量身定做技术参数标准”等都是重灾区。让广大想要公平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们,苦不堪言。
医械招投标生态现状如此,进一步打通供应商维权通道就显得更重要。而这一点正是中央到地方发力的重点。
国家层面,财政部此前发布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,特针对供应商可质疑范围进一步清晰界定和扩大,覆盖了参与招投标的所有的环节、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。
地方层面,过去一年黑龙江省、河北省、广东省、呼和浩特、河南新密市和漯河市等大批省市纷纷下发文件,出台政府采购维权新规。
以河北省为例,其新规清楚列举出【供应商质疑】的十一大类情况,所涉条款覆盖采购活动全过程,更最大限度地考虑了采购程序及中标的合规性、评审方法/标准合理性等问题。
另外,高昂的时间成本作为造成供应商维权困难甚至产生退缩的重要原因,也正在加速被解决。
4月26日,湖南发布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解决的方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要求收到投诉书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检查,30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;黑龙江省也明确在27个工作日内、最长不允许超出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。
且此前一供应商在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磁共振项目中,从提出质疑到项目被废标用时仅15天。维权这件事,将不再是“遥遥无期”。
随着中央及地方维权新规密集落地,无论是作为采购方的医院还是第三方代理机构,在设备招投标方面,尤其是滥用权力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;更直接利好医疗器械招投标整体环境,利好参与招投标的广大供应商维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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